在魁北克离婚,没有“净身出户”

现在我们几乎每周都会接到至少3位以上中国同胞咨询在魁北克离婚的事宜。同时,大约每周都会有一例的协议离婚签约。 在这些咨询里,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如果对方出轨或有过错,我是否能争取更多的权益?如分割更多的房产份额,或获取更多的两人共同的存款。”
 
首先,如果在魁北克离婚,一切都是遵循“婚后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这点非常重要,因为魁省法律对离婚就是这么界定的。当然不同情况的出现,会令某一方认为“均分财产”并不公平。这时,您就可以需要打官司,进行诉讼离婚。因为打官司耗时耗钱,且我们不受理诉讼婚姻的案件。因此,我们在这里只对“协议离婚”进行探讨。
 
在魁北克离婚除了在法律上需要遵循“均分财产”的原则以外,还需要遵守在魁北克的“no fault divorce law”,即“无过错的离婚法”。即在魁北克离婚,法官对离婚案件的判决是不会考虑任何关于离婚理由的原因。也就是说在魁北克或蒙特利尔离婚,不存在类似国内“净身出户”的法律条款(即,如果男性在外面花叉叉,离婚时需要放弃家中一切财产,裸奔离家)。
 
以不同的案子举例:

1,妻子在外面有外遇,且生下了另一个孩子(这在魁北克是完全合法的)。夫妻准备离婚。这时候,丈夫绝对不可以以妻子外面有外遇且有一个非婚生小孩为由,要求占据夫妻共同持有房屋的50%以上的份额。有外遇,不能够成所要
分割更多财产的理由;不能成立。

2,丈夫冷暴力,妻子认为在精神上长期虐待她。妻子在离婚时,要求分割更多的财产以作为补偿,这也不是不能成立的。

3,夫妻没有夫妻生活,妻子认为丈夫在肉体上折磨她。妻子在离婚时,要求分割更多的财产以作为补偿,这还不是不能成立的。
 
无论何种理由形成了或者刺激了离婚的诱因,只能从“道德”上加以谴责。在魁北克法律上毫无办法,离婚时一切都需要遵循“50-50”的原则
 
因此,在“协议离婚”过程中,总是会失去一些,而得到一些。从而,最后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如果实在无法调和,只有走上诉讼离婚这条路。
 
魁北克政府对低收入,且没有固定资产(房屋)的人士,提供近乎免费的法律援助,即legal aid。此类政府的律师会对弱势人群提供帮助。如您最终走向诉讼离婚,建议您使用legal aid。

如需要更多离婚在法律上的界定,保护您的权益,您可以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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