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破裂但不离婚,是否可以独立申请移民

“一对夫妻,有小孩或没有小孩。其中一方(主持人)完成PEQ的学业,通过法语B2成绩,与另一方及小孩(副申请人)一并申请并获取CSQ。但来到联邦阶段时,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感情基本破裂。副申请人不愿意配合离婚,也不愿意配合填表(即使主申请也愿意带其申请移民)。” 那么该怎么办?主申请是不是就无解了,被副申人请这样拖死了?
 
在这些年中,这种案例也并非个例。基本上,我们每年都会碰到3,4例这种情况的发生。
 
很显然,当主申请人的婚姻状态为已婚,其副申请人无论是否随行都需要填写一系列的表格,如家庭成员表,背景调查表等等。同时,申请人还需要参加安全(无犯罪记录证明)与健康(体检)的检查。只要副申请人对这些步骤采取不配合的态度,那么主申请人最终是无法完成加拿大的移民申请。
 
然而,如果两人已经处于分居状态,可以先行递上移民申请材料。但是,到最后还是需要以离婚为准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主申请人有意申请其子女一并移民,也需要得到另一方的签字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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