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伴侣关系Common-Law Partner

虽然我们每年都为近十对在蒙特利尔本地的同居伴侣 Common-Law Partner 申办理加拿大境内配偶担保团聚移民,且全部通过。然而,爱像一阵风,吹完他就走;很多同居情侣在爱情坎坷的道路上,由于各种原因就分手了。那么同居办理该如何解除关系呢?
 
在加拿大魁北克,情侣双方只要有一方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是加拿大公民,当他们一起同居的时间超过12个月后。那么他们两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了同居伴侣,即 Common-Law Partner。在这个时候,有加拿大身份的那一方就可以担保另一方(外国人),通过加拿大境内家庭团聚类的方式 comm-law partner sponsorship,让他/她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请注意,你们是为了爱需要一起
在加拿大生活,所以需要移民加拿大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以方便两人维持爱人关系。而不是为了移民加拿大,所以才有爱。这是衡量整个案件是否真实的主要因素。
 
加拿大移民局出于人道的考虑,对
处理同居担保移民项目的有优先的级别。从递料申请,到申请CSQ,到体检,到最后获得登陆信,整个过程在短短的10-12个月的时间完成。
 
关于同居移民的时间线 
关于魁省同居担保移民的具体细则
关于魁省同居担保移民的境内登陆 
 
值得注意是

对于担保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一方),当其配偶(被担保人)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后的3年内,不能再担保其他配偶加拿大永久居民(如果和被担保人分手,并寻找到新的恋人)。
对于被担保人(申请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一方),在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5年内,不能再担保其他配偶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如果和上任担保人分手,并寻找到新的恋人)。
 
这个担保人3年和被担保人5年的时间限制,是从被担保人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那天起开始计算,并会被十分严格的遵循。
解除同居伴侣关系 Common-Law Partner
当这段爱已成为往事,该如何解除同居伴侣关系和进行收尾呢?
 
当同居伴侣关系结束时,双方都回到单身的身份,成为 single,不是divorce 也不是 legally separated。由于你们之间的同居伴侣关系,你们之前没有结婚证,所以离婚证更不会存在。同时,在国内的户口本上,双方的婚姻状态也是“单身”。
 
理论上来说,同居双方分手,如无重大的财产纠纷或孩子抚养权的纠纷,可以视为自动分手。然而,由于存在着未来还有可能再次担保另一(新的)配偶的问题。因此,律师草拟一份双方的分手协议,并由双方签字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我们事务所的西人律师提供解除同居伴侣关系的服务,让双方都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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