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Law同居伴侣关系结束后的婚姻状态

同居担保移民common-law partner sponsorship是加拿大境内最简易的,速度最快的移民方式。加拿大政府本着人道主义的考虑对家庭团聚类移民有着最高的优先处理权。
 
简单的来说,只要情侣双方在加拿大同居超过12个月,且一方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在无需任何收入要求的情况下,他/她就可以担保另一方(无加拿大身份的)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这整个受理过程非常的快。从递交申请到最后登陆收到枫叶卡,仅需要短短的10至12个月(目前由于疫情的原因,慢)。
 
然而事实难料,很多情侣在之由于各种原因分了手。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在我们处申请同居担保的案例,约有80%的情侣在之后分手。分手并不会影响已经获取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被担保人。即使情侣关系终止,被担保人的永久居民身份也会存在。
 
那问题来了,当个同居伴侣分手后,他们的婚姻状态是什么呢?是离异,是分离,还是单身?

很显然“离异”并不适用于同居伴侣分手的情况。因为“离异”是相对“结婚”而言的。同居伴侣虽为事实上的婚姻,但并不是持证的婚姻。那么是“分离”吗?同居伴侣分手后貌似是“分离”的状态。但事实上,“分离”也是对“结婚”的婚姻状态而言的。“分离”指的是夫妻双方分手,但并没有领离婚证。
 
根据加拿大婚姻法规定,当同居伴侣分手后,双方的婚姻状态恢复到“单身”;两人同时恢复到“单身”。
 
我们事务所办理几十件同居伴侣的移民申请,无一拒绝。同时我们也有能力为拒签的同居移民直接申请上诉至加拿大联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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