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Q移民魁北克后,到底能不能离开该魁省?

在从事移民加拿大这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我们被问及最多的问题就是“我通过加拿大某省的省提名PNP项目(包括魁北克留学移民项目PEQ),从而达到了移民加拿大的目的。然而,我是否可以不住在此省,搬去别的省居住呢?”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而就此出现在的关于此类的答案,新闻,以及故事也是层出不穷。
 
今天我们就彻底剖析一下这个问题 “通过加拿大某省的省提名移民加拿大后,能不能离开该省,搬去别的省生活?包括魁北克PEQ项目
 --- 通过PEQ项目移民魁北克,登陆后能不能去温哥华生活?通过萨省省提名项目移民萨省,登陆后能不能去多伦多生活?通过AIPP项目移民海洋省,登陆后能不能去蒙特利尔生活?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为什么总会有这类的问题被反复的问及。
 
加拿大是个移民国家,每年吸引着全球几十万的新移民的到来。然而实话实说,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政策的要求是比较苛刻的。以加拿大快速移民通道 Express Entry 为例,在没有拿到Job Offer的情况下,要达到被选中的分数普遍认为要“460分”左右 --- 即申请人的条件要达到:年龄在30岁左右,硕士文凭,雅思成绩在8777以上,工作3年以上。相对而言加拿大的一些偏远省,为了吸引劳动人口(新移民)注入其劳动力市场并刺激经济发展,这些省份往往有着相对宽松的移民要求,就是某省的省提名PNP。

同样的道理,作为新移民最向往的加拿大两大城市 --- 温哥华与多伦多。其所属的英属哥伦比亚省BC和安大略省ON,这两省的省提名要求都比其他省的要求高得多,严苛得多。因为“店大欺客”,他们不怕没有人来嘛。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会选择“曲线救国” --- 申请曼尼托巴省,萨斯喀秋省,海洋四省的省提名移民项目PNP。在登陆移民后,基本都会离开该省。当然还包括那说法语的魁北克省。

PEQ移民魁北克后,到底能不能离开该魁省哈利法克斯

其次,在法律层面上,加拿大联邦政府与加拿大10个省和3个地区分别签署了移民协议。省政府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所需要新移民的条件和数量并制定相关的移民政策,而联邦政府则确保这些新移民满足其省的移民条件,以及“健康”和“安全”的检查。“移民协议”全部写在加拿大宪法中 (Canadian Constitution)。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基于1867年颁发的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 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1867年的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的第一部分形成了1982年的加拿大宪法法案。)
 
在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第6章的中有关于移民的部分“迁徙权利”的解释;即进入、离开加拿大、移居到和定居在任何省的权利(的解释)。其在第2小点写到

“(2) Every citizen of Canada and every person who has the status of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Canada has the right

a) to move to and take up residence in any province; and
b) to pursue the gaining of a livelihood in any province.”


这就是所谓的迁徙权利 "Mobility Rights" ;加拿大宪章规定每个加拿大永久居民和公民,都有权利可以自由的移动于任何省份

但是非常值得注意的是你的“迁徙权利” mobility rights,只有在正式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后才会生效。 

当您选择加拿大某省的省提名项目后,通过省级的筛选,通过联邦的检查。这一路走来到最后,当您抵达加拿大入境口岸时port of entry时,您必须向加拿大海关明确您的预定目的地 (intended destination) 是与您先前一系列申请行行为相一致。即,申请A省的省提名项目,目的是居住,生活,工作在A省。如果您通过A省省提名项目,获取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资格。但您的意图
明显是去B省生活,那您将会遇到些麻烦。在入境口岸,加拿大海关将确认您是否被加拿大“可接受的” (admissible)。

在加拿大移民法中提到关于省提名移民项目,如果申请人计划居住在某省,那其就将成为该省的省提名候选人;即申请人申请此省移民项目提名的目的,是居住在该省。比如,您通过PEQ项目移民魁北克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但在海关登陆时,您有房产,工作,保险,等一系列的证据证明您将居住在多伦多。在最坏的情况下,当海关人员发现您在编织谎言,您可能会被判处“欺诈性失实陈诉” (
misrepresentation) 的处罚,并列为“不可接受的”人 (inadmissible)。此处罚将禁止候选人在5年内再次申请移民加拿大(类似于基本判处“死刑”)。
 
如文章之前所提到的,多数来到加拿大的新移民向往在多伦多或温哥华工作生活。这就造成了大量的通过“优惠省移民政策”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新移民,往往不留在此省。这个问题已经存在了很多很多年。比如,根据调查显示,超过95%以上的魁北克投资移民申请人,不留在魁北克(魁北克投资移民项目是全加拿大仅有的无需“做生意”,纯资金的投资项目)。所以,很多省份开始制定限制条件让其省提名申请人心甘情愿的 (
“willingly ”)留在其省。
 
当您获取省提名的资格,登陆加拿大,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开始在该省开始生活,试图寻找工作。可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在该省您并找不到工作。那该怎么办?生活还需要继续。这时,由于您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Permanent Resident of Canada, 所以您就有权执行宪法赋予您的权利,包括在加拿大宪章中第六节的“迁徙权利 ”。迁徙权利让您可以在加拿大的任何一个省居住,生活。

最后,如果您通过省提名移民加拿大某个省。也非常不建议,在您登陆后数周或数个月就离开该省,直奔温哥华或多伦多。因为您在申请省提名PNP移民时,是签署了“意向书的”。您是有意居住在这个省的。如果过快的过早的离开该省,当您在更换枫叶卡或申请成功公民时,会遇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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